通知公告

您当前所在位置: 首页 > 新闻公告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3〕28号)精神,为便于各单位合理安排节假日期间有关工作,现将我校2014年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 一、清明节:4月5日至4月7日放假,共3天。

二、劳动节: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5月4日(星期日)上班。5月2日(星期五)的课调至5月4日(星期日)上。

三、端午节:5月31日至6月2日放假,共3天。

四、中秋节:9月6日至9月8日放假,共3天。

五、国庆节: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8日(星期日)上班,10月11日(星期六)上班。10月6日(星期一)的课调至9月28日(星期日)上,10月7日(星期二)的课调至10月11日(星期六)上。

六、产业单位、附中、附小可参照学校放假时间自行安排。

七、注意事项

(一)坚持假期值班制度

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期间值班工作,值班人员须严格值班制度,做好值班记录,保持通讯畅通,及时处理假期中相关事务。

请各单位及时在办公自动化系统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填写值班安排表,于放假前一周报学校总值班室(地点:南校区办公楼Ⅱ—501,电话:81891818,传真:81891819,邮箱:xddzb@xidian.edu.cn)和学校公安处南校区值班室(地点: 南校区办公辅楼南一层,电话:81891110,传真:81891184,邮箱:xdgac@xidian.edu.cn;),并及时在本单位主页上公布值班安排。

(二)稳定安全工作

各单位在假期前,要对所辖区域进行防火防盗安全检查,无人值班的房间要做到断水、断电、断天然气,消除隐患,落实责任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学校总值班室并妥善处置。

(三)假期值班时间 上午:08:30-11:30 下午:14:30-17:30

(四)学校总值班室电话 电话:88202212 传真:88213676

上一篇:关于2014级研究生一卡通照片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

下一篇:关于召开 “第十届马氏过程及相关论题国际研讨会”的通知

关闭